一、不是预防而是污染后再治理
二、治理主体与治理指标不明确
三、设计规划主导权不是以市场为导向,物有所值为目的,绩效付费为原则。
解决问题的办法:政府提出地表水III-V类要求即可。由实体企业根据指标要求,长治有效管理运营要求,符合绩效付费的可操控性,制定投资建设规模的可行性,才能达到物有所值的可持续性。
以资本为主体还是以实体为主体是影响PPP模式的根本问题
一、主体与指标不明确
二、设计规划主导权不是以市场为导向,物有所值为目的,绩效付费为原则。
解决问题的办法:政府提出地表水III-V类要求即可。由实体企业可根据指标要求,长治有效管理运营要求,符合绩效付费的可操控性,制定投资建设规模的可行性,才能达到物有所值的可持续性。
总理您好!也希望政府购买服务也像网上购物一样,比如“水环境治理项目”,政府就给我们一个水质指标要求,按照绩效付费的原则,企业只要敢投资建设,就一定有管理运营能力,设计规划能力,风险控制能力。千万别掺和所谓“资质”“资本”,这些年建设方实际上就是投资方,只不过资本方掌握主导权后打了个时间差而异。且往往破坏了政府信誉,所以确定项目以实体企业为主体,一定能够促进我国水环境治理。
我举一例,一棵12公分的柳树出圃价80元,应用于工程最终结算1200元,这中间经过了挖、运、种、保、税。剩下的就是开着大奔指手画脚者的管理费。而所谓管理者恰恰都是外行,因为错综复杂的程序和所谓的资质把实体企业挡在项目之外。希望给实体企业一点空间,让项目物有所值,绩效付费行吗。
再举一例:我国河道治理已经巨资投入,为什么治理两三年后依然水体黑臭?为什么项目设计规划中就没有治理后水体排放标准和责任?最终政府二次三次买单。问问那些带着资质头衔的设计院,污水治理、水环境治理、河道治理中的污染物是怎样提取的,提取了多少?放哪里了?大海怎么污染的?